律师本色_第406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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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6节 (第3/3页)

也不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所以徐启国个人决定借出公款给培训学校使用的行为不符合立法解释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因此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请法院依法判处上诉人无罪。完毕。”方轶发表辩护意见道。

    ??“现在由检察员发言。”审判长说道。

    ??“审判长,审判员:我们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请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完毕。”检察员发言道。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说道。

    ??“好的,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我们主要发表以下观点:

    ??借款人培训学校是私立学校,是以营利活动为目的的学校,上诉人徐启国明知培训学校的性质和借款用途还借款给培训学校,就是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关于‘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明知使用人用于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认定为挪用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诉人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规定,构成挪用公款罪。完毕。”检察员说道。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继续说道。

    ??“根据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辩护人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挪用公款的本质是公款私用、谋取私利。本案中,徐启国借款给培训学校,主要是为了给公款的所有权单位即村委会谋取利益,解决村委会多年没有提留,资金紧张的问题。

    ??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徐启国主观上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借出公款,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徐启国谋取了个人私利,这与公款私用、以公款谋取个人私利的挪用公款行为,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其行为亦不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完毕。”方轶回应道。

    ??……

    ??第885章 离开

    ??经过二个多小时的审理,休庭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了判决结果。

    ??中院认为,原判认定上诉人徐启国利用村委会职务的便利,个人决定向培训学校借款二百万元的事实清楚,但原判将该款认定为“以个人名义将公款挪给他人使用”不当,导致对上诉人定罪及适用法律有误。

    ??对于上诉人徐启国所提的上诉理由,经查,上诉人徐启国在未经村委会讨论的情况下出借公款,但并不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的。

    ??此后,在与培训学校履行六百万元贷款合同时,已实际包含了之前出借的二百万元,且徐启国没有谋取个人利益,故上诉人徐启国的上诉理由应予采纳。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县人民法院第201号刑事判决书;

    ??二、宣告上诉人徐启国无罪。

    ??宣判后,姜兰生怕自己听错了,一把抓住儿子徐晨的胳膊:“小晨,你爸是被判无罪吗?”

    ??“是,是无罪。”徐晨咬着下嘴唇,心中兴奋不已。

    ??徐启国被当场释放,夫妻二人的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流,瞬间模糊了视线,这是高兴的泪水。

    ??徐启国来到方轶近前,握着他的双手,再三感谢。

    ??中午的时候,徐家人在市里一家饭馆定了包间,一是对方轶和云乔表示感谢,二是庆祝徐启国被无罪释放。

    ??端着酒杯,徐启国感慨万千:“方律师,这次的事也不全是坏事,好在最后判了无罪。通过这次的事,我也看清了谁远谁近。”

    ??“哦?!”方轶一怔,瞬间就明白了。

    ??“方律师,不瞒您说。我家老徐没被关进去之前,家里进进出出的人不断,跟大车店似的,逢年过节的送的礼物能装满仓库。

    ??去年,老徐刚被关进去那阵子,还有些关系不错的朋友过来看看,说两句宽慰的话。可一审判决出来后,基本上往日里来往的亲朋好友都不来了,今年春节,是我们家最清净的一个春节。

    ??人走茶凉,人情冷暖啊!”姜兰抹了把眼泪,说道。

    ??“妈,也不能这么说,至少我姑还是关心咱们的,怕您想不开,过年的时候特意过来看您。还让咱们去她家过年。”徐晨插话道。

    ??“哎!以前咱家得势的时候,我没少对你姑甩脸子,可到了最后……你姑是个好人。”姜兰叹息道。

    ??徐启国一怔,眼神有些复杂:“小晨,你姑父家生活条件差,以后多想着点你姑。方律师,让您见笑了。”

    ??吃完饭后,方轶和云乔驱车往回赶。

    ??“师父,今年的业务一定错不了。开门大吉,第一个案子居然是无罪释放,好兆头啊!”云乔一脸兴奋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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